住建部发布《住房租赁条例(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9月7日,住建部发布关于《住房租赁条例(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不仅涉及备受关注的“租金贷”与“甲醛房”问题,对于长租公寓“高进低出、长收短付”等经营风险亦做出相关规定。《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支持金融机构对住房租赁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支持发展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支持住房租赁企业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等公司信用类债券及资产支持证券,专门用于发展住房租赁业务。
贝壳研究院表示,该《条例》的推出有助于推动住房租赁市场监管的制度化、常态化。伴随着我国住房租赁行业的快速发展,市场参与主体的种类和数量不断扩大,市场运行的规则也日益复杂,过去只针对房东和租户的法规已难以覆盖对整个市场的指导和监管。行业此前也出现了一系列问题事件,长租公寓企业跑路、租金贷、虚假房源等问题,影响了租客和房东的权益。《条例》从租赁出租和承租、租赁企业和经纪活动监管等方面对租赁市场的主体行为进行了规范和约束,能有效规范市场秩序,推动租赁市场监管制度化。
同时,优化租赁企业和经纪活动的监管,约束市场主体合法经营行为。《条例》明确了建立住房租赁机构登记制度,提高准入门槛。加强对于行业准入企业的监管,建立租赁机构登记制度,要求企业进行备案,制定奖惩措施,明确了市场主体机构及从业人员行为的“红线”。住房租赁经营业务源于房地产经纪行业,两类企业往往相伴而生,此前针对住房租赁企业的法律法规较少,未按照住房租赁经营行业的特点和规律进行监管,《条例》的推出,明确了针对住房租赁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的经营行为,能进一步规范和引导市场主体合法经营,引导行业健康发展。
该《条例》充分体现扶持与惩戒并行,多举措推动租赁住房市场健康发展。《条例》中明确了鼓励商改租、工改租等存量盘活措施,鼓励增量租赁住房建设以及住房租赁金融的多元化发展,对住房租赁企业带来利好。同时,《条例》中,也明确了对于违法违规的市场主体的惩戒措施,旨在有效维护住房租赁市场中各个主体的公平竞争,推动市场良性进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