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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物业条文充电站
民法典物业条文充电站——第八章共有(第297条-299条)
浏览:159 日期:2025-04-0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相关条款
第二编 物权
第八章 共有
第二百九十七条【共有及其类型】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组织、个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第二百九十八条【按份共有】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按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
第二百九十九条【共同共有】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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